谁摸了我一下: 逃离 全书完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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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汪瓜子被杀的第三十天里,没有发生什么事。
第二天早上,闵四杰松了一口气。
现在有了两种可能:
一、那个剧本只是个巧合。
二、警方掌握了那个剧本之后,这个日子已经变得很敏感。李径文担心有埋伏,没敢轻举妄动。
闵四杰觉得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无论如何,他对李径文都无法信任起来,他的种种行为太古怪了,找不到合理的解释。
上班时,闵四杰在门口看到了米环,她正走下来。
昨夜,她果然是在三楼住的。
他有些尴尬,朝她笑了笑,让开了路。
米环也对他笑了笑。
他一直听着米环走出了楼门,开车离开,才准备下楼。
对门开了,李径文走了出来,他小声说:“剧本临时改了。”然后,朝着闵四杰谦卑地笑了笑,从他面前走了过去,慢慢下楼了。
闵四杰不知道他什么意思,愣愣地在后面望着他。他依然穿着那双黑趟绒布鞋,走路无声无息。
他走到楼梯拐弯处,又回过头来,小声说:“不过,改动不会很大。”
说完,他顺着楼梯走下去了。
闵四杰忽然想,应该马上把李径文说的这两句话报告给公安局,它们是很重要的把柄。还有他厕所里的那些被揪掉脑袋的泥人…
他又觉得,这样做一定还是白费力,警方即使抓了李径文,他还会被放回来。那时,他会对自己更加仇恨。
出了门,闵四杰的电话响了。他接起来,是衣小天。
“昨天夜里没出事?”
“没有。”
“看来不一定是李径文干的…这几天,我还是搬回去住吧。”
“不过…”
“不过什么?”衣小天警惕地问。
“我仍然觉得凶手就是李径文。”
“你又发现什么了?”
“我在他家卫生间里看到了几十个泥人,脑袋都被他揪掉了。那些泥人都是按照我们这些人捏的,其中还有你呢!”
衣小天沉默了半天才说:“我还是住在外面吧。”
“我现在就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公寓,我也要搬出玫瑰小区了。”
闵四杰在环城南路旁边选中了一套房子,只是租金略高,但是他现在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当时就跟那个公寓的管理公司签了半年的租住合同。
这是他第一次没跟老婆打招呼就做了这么大的决定。不管老婆同意不同意,第二天他都要搬家。
没想到,晚上老婆听了他的决定,竟然很赞同。
于是,第二天,闵四杰趁大家都上班之后,打电话叫来了搬家公司的车,风忙火急地开始搬家了。
他没有跟单位请假,他不想让大家都知道他突然搬了家,搞得满城风雨。
他把家里的所有东西都运到环城南路那个公寓之后,便匆匆赶到了单位。
在电梯里,他遇到了周角。
“干什么去了?”周角跟他打招呼。
闵四杰停下来,四下看看,神秘地说:“我搬家了。”
“为什么?”
“那栋楼太凶险了,我老婆害怕,非让我租个房子搬走——我劝你也搬走吧!”
电梯停了,闵四杰到了,他匆匆忙忙跑了出去,到办公室打卡。
周角一个人愣在了电梯里。
玫瑰小区1号楼只剩下三户人家了。
一个是周角,在一层。
一个是李径文,在二层。
一个是米环,在三层。
天黑下来之后,1号楼里显得更加寂静,甚至有些凄凉。只有周角的房子亮着灯,而二层和三层都一片漆黑。
不祥之兆
周角越来越担心了:
假如这个米环真是米绢的冤魂幻化而成,假如汪瓜子的命真是这个恶鬼索走的,那么,她接下来会害谁?
最危险的就是文豪儿。
因为她跟米绢一样是女人,而且也是电视主持人。
他曾经劝文豪儿不要跟他住在一起,但是大大咧咧的文豪儿根本不当回事,她对周角说:“你是不是又有了新女人?我偏住这里!”
周角意识到,他得全力保护她了。
夜里,文豪儿总是睡得叫都叫不醒,周角却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总觉得好像有人在楼梯上慢慢地走动,走上去,走下来…
闵四杰搬出玫瑰小区的这天晚上,文豪儿到外地拍节目去了,两天之后才能回来。
而李径文也不在。白天,广告部主任曾经到办公室要车,说要派李径文去三爻县签一个饲料广告合同,第二天才能回来。
也就是说,这一夜,整个1号楼里只剩下了一楼的周角和三楼的米环。
周角感到了孤独和恐惧,不过他的心里也减去了另一种负担——文豪儿不在。
夜慢慢地流淌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眼皮终于沉沉地合上了。
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很慢,很轻,敲了三下。
他一下坐起来。
这么晚了,是谁在敲门?
这楼里只剩下了两个人,还能是谁?
周角马上想到:今夜,轮到他完蛋了…身子一下就软了。
敲门声又响了三下,依然很慢,很轻。
“谁?”周角颤巍巍地问了一句。
“是我,米环。”
“你有事吗?”
“你开开门。”
“你等等。”
周角慌乱地抓起了电话,颤颤地拨了文豪儿的电话号码,可是,太晚了,她已经关了机。
他拿着电话,手足无措了。
她又敲门了,敲了三下。
很慢,很轻。
周角放下电话,穿好衣服,一步步走向厚厚的防盗门。
他在门前站了好长时间,终于,伸手把它打开了。
米环静静地站在门外。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半大衣,很宽大,下面穿一条黑色牛仔裤,一双白色旅游鞋。她的一头黑发直直地垂下来。
“米环,你,你进来吗?”
米环第一次朝他笑了笑,轻轻走了进来,坐在了沙发上。
周角没有锁门,只是让它虚掩着,然后,警惕地在门口站着。他察觉到米环的一只手一直在半大衣的怀里插着。
“你把门关上。”米环笑着说。
周角假装忽略了这件事,“啊”了一声,转身把门拉严了——这时候,他的心已经恐惧到了极点。
“你过来坐呀。”米环说。
周角走过来,坐在离米环很远的一个软凳上,不时地瞄一眼她那只插在衣襟里的手。
“喝点什么吗?”
“不。”米环说。
停了一会儿,米环静静地说:“今夜,这楼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其他人不在吗?”
“衣小天和闵四杰都搬走了,李径文今晚也不在。你应该知道。”
“我不知道。”
“我来你这里,是想告诉你一个秘密。”
“秘密?”
“对,秘密。”停了停,米环说,“我是米绢的亲妹妹。”
周角的心一下踏实了许多——只要米环不是米绢,那么他就不怎么害怕了。
“其实,电视台很多人都曾经这样怀疑过,你跟她长得太像了。”
“我叔叔家很有钱,但是没有小孩,我十四岁就过继给了叔叔家。后来,我就到美国读书去了。姐姐被害之后,凶手一直没抓到,我咽不下这口气,就回来了。我发誓要替姐姐报仇。”
周角突然问:“你怀里揣着什么?”
米环平静地说:“刀子。”
“你揣刀子干什么?”
“我到电视台做主持人,又住进这个恐怖的楼,就是把自己当成了诱饵,希望看到那个变态杀人狂的真面目。我必须时时刻刻紧握武器,不然,把自己的命也丢了。”
“你在这个楼里住了快一年了,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了吗?”
“我一直怀疑凶手就是李径文,经常在深更半夜监视他。为了不让他知道我是谁,我戴上了假发,把脸都挡住了,扮成女鬼的样子,万一和他撞在一起,他也认不出我来。”
“真的是他?”
“现在我改变了判断。”
“为什么?”
“尽管这个李径文很古怪,一些行为也有些变态,但是我总觉得…他的变态有一种表演性质。”
“可是,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假扮成一个变态呢?”
“鬼知道。”
“你是说,凶手是另外一个人?”
米环重重地说:“对。”
周角看了看她的衣襟,讪讪地说:“你总不会怀疑我吧?”
“我不信任这个楼里的任何人。”米环冷冷地说:“我只知道,这个人太深不可测了…”
“是啊,太深不可测了。”
停了停,米环突然盯住周角问:“你觉得这个人是谁?”
周角想了想说:“我不知道。过去,我一直挺害怕你的。”
米环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恐惧,她深深低下头,说:“我知道,我远远不是这个人的对手。最近几天,我总觉得自己活不长了…”
单薄的米环离开时,周角看着她紧紧抓着怀里的刀子,一步步走上黑糊糊的三楼,心里也忽然冒出了一种不祥之兆。
第二天下雨了。
这是米绢被杀第三百三十三天。
下班之后,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陆陆续续都回家了。
一个保安在雨中巡视,路过停车场时,看见有一辆孤零零的黑色奥迪轿车停在那里。
接着,他看到地上的雨水里有几缕淡淡的红色,就顺着它往前查找,那红色越来越浓,一直把他领到那辆黑色奥迪轿车前。
是血。
它从奥迪轿车的门缝里“滴滴答答”流出来。
这个保安吓坏了,马上跑回值班室报了警。
警察立即赶到了现场。
他们打开车门,看见米环直挺挺地坐在驾驶座位上,双眼圆睁,盯着上方,舌头吐了出来,红得吓人。
她是被人在后面用绳子活活勒死的。
警察在车门把手上没有发现凶手的指纹,在车里也没有发现凶手的脚印。
独处
李径文好像失眠了。
他在黑暗中的床上,一会儿坐起来,一会儿躺下去。
终于,他下了地,走进卫生间,打开灯,从那堆泥人中找到米环的脑袋,扔进了马桶。
过了好半天,那个脑袋才渐渐变形,分裂,变成泥水,头发却在水面上漂着…
接着,他把所有的泥人都扔进了马桶,包括客厅茶几上那个按照闵四杰的模样捏的泥人。
他按下了冲水开关,把那些泥水和头发都冲掉了,然后,走到洗手池前,刚要放水,又犹豫了。
他举起显得苍白的双手非常仔细地看了看,从手掌看到指尖,最后放了下来,没有洗。
他的目光投向了镜子里。在明晃晃的灯光下,他的脸色显得有些不正常,他的眼睛深处闪烁着恐惧的光。
突然,他把头扭向了卫生间的外面。
只有卫生间里亮着灯,外面漆黑一片。
他好像听到了什么,猛地把灯关掉了,然后轻轻走到门口,侧耳聆听。
没有什么动静。
他走出来,打开灯,四处看了看,终于把灯关掉,躺下了。他的眼睛一直睁着。
四个主持人的晚会
米环被害之后,她的养父养母——也就是她的叔叔和婶婶,很快就赶来了。他们就在三爻市开公司,经营美容器械。
随后,她的亲生父母也从三爻县赶到了。
这时候,电视台的领导才知道米环就是米绢的亲妹妹。
米环的养母和生母都哭昏厥了。
由于米家两个女儿都在电视台遇害,电视台领导提出要给予米家一些经济补偿。但是,四个家长很开明,并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只是提出一定要抓住凶手…
把这些繁杂的后事略去,现在说周角和文豪儿。
文豪儿是米环被害的第二天晚上回来的。
周角发觉,她的脸色很凝重。
“米环的事你知道了吗?”
文豪儿点了点头,不安地说:“下一个就要轮到我了。”
周角一把搂住她,低低地说:“别怕,不管谁想害你,必须先把我杀了,不然他就无法得逞。”
文豪儿抱住周角,把头埋进了他的怀里。周角第一次被人依靠,这一刻,他感到了幸福,什么都不怕了。
晚上,1号楼里静极了。
除了周角和文豪儿,只剩下二楼的李径文了。谁都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周角睡着之后,做了一个梦,梦见他一个人坐在屋子里看电视,那是一台盛大的晚会,米绢,米环,还有汪瓜子,都出现了。
她们都穿着鲜红的旗袍,共同主持这台节目。
汪瓜子面对现场成千上万的观众,喜洋洋地说:“其实,这台晚会总共有四个主持人,你们知道另一个是谁吗?”
观众喊着:“不知道!”
汪瓜子转过身,朝幕后大声说道:“有请文豪儿!”
文豪儿穿着一件鲜红的旗袍,笑吟吟地跑出来…
就在这时候,周角被推醒了。
正是文豪儿在推他。她惊惶地说:“你听,什么声音?”看来,她一直没有睡。
周角一下就坐起来。
这个世界似乎刮起了阴风,接着,一个骇人的声音就响了起来:“米环啊!你死得冤啊——”
那声音好像就在门口。
周角慢慢地转动着身子,要下床。
文豪儿说:“你干什么去?”
他低低地说:“我开门看看。”
文豪儿一把就拉住了他:“你找死呀!”
周角就一动不动了,静静地听。
后来,那个声音变得断断续续,越来越远,终于听不见了。
文豪儿吓得“嘤嘤”地哭起来。
第二天早上,周角在楼梯上遇到了衣小天。
他望着衣小天,吃惊地说:“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衣小天好像比他更吃惊:“你的脸色更难看!”
周角叹口气,说:“昨天后半夜,我几乎一直没睡——那个闹鬼的声音又来了,这次是米环!还有,昨天前半夜,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米绢、米环、汪瓜子、文豪儿都穿着鲜红的旗袍,共同主持一个晚会…”
衣小天呆呆地说:“昨天,我真的遇到她们了!”
“谁?”
“那三个死去的主持人!”
“在哪儿?”
“昨天下午,我到中心商场买东西,看见有三个女人在挑衣服,背影很熟悉,我就放慢了脚步,注意察看她们。通过试衣镜,我看得十分清楚,她们正是米绢、米环和汪瓜子!我一下就躲在了一个收银台后面,紧紧盯住了她们…”
“…她们买的是什么衣服?”
“旗袍,红色的旗袍。”
周角的后背一冷:“一人买了一件?”
“不,我看见她们买了四件。她们离开之后,我悄悄跟在了后面,看见她们钻进了电梯。电子灯显示,她们去了地下三层。我等来另一个电梯,想追下去,却发现,中心商场的地下只有一层…”
黑影背后的黑影(1)
大家对李径文最初的印象是正确的,实际上,他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他在少年时代痴痴爱上一个当红的女主持人,就是一种恋母情结。他的内心十分柔弱,需要宽阔、强大的胸怀。
如果说,他在宾馆门口不吃不喝等那个女人出现,还有一点浪漫和执拗,那么,在他昏睡将近一年醒来之后,这点浪漫和执拗就被彻底击碎了,他变得更加怯懦,更加沉默寡言。
在电视台,几乎每个人都敢对他吆五喝六,训来训去。
他夹着尾巴做人,低着脑袋做事,不管这个世界多么粗暴,都激不起他一丝火气。
有一天,他到一家乡镇企业拉广告,看到路边有几个农民在杀牛,不由停下来观望。那是一头极其健壮的黑牛,当长长的尖刀插进它的脖子之后,鲜血一下就喷射而出。它的眼珠鼓了出来,像两只红色的乒乓球,发疯地嚎叫着,一声比一声惨烈…
那一刻,他突然迸出了杀人的念头。
杀谁呢?
该杀的人太多了,他一时排不出满意的顺序。掂量来掂量去,最后,他把闵四杰放在了第一位。
每天睡觉之前,他都要在大脑里演习一遍杀人的过程,想象一下大家听说这件事之后的惊悚反应。从这项脑力劳动中,他品尝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意,而且像吸毒一样上了瘾,如果不想这件事,他怎么都睡不着。
不过,他只是想想而已,并不敢付诸实施。他连杀鸡都不敢。
后来,他迷恋上了捏泥人,泥人成了他实施暴力的替代品。不管有仇没仇,只要是他惹不起的人,他都用泥捏出来,然后再把他们的脑袋一个个敲碎…
汪瓜子被害之后,他因为电视机没有损坏而成了被怀疑的对象,从那时起,他发现大家对他的态度突然都改变了,变得躲躲闪闪,敬而远之。
他忽然意识到,他找到了一个武器,一个对付外界的武器!
他知道,大家都把他当成了变态杀人犯,于是,他干脆按照人们的猜想表演下去。当他变得越来越诡异,而大家对他越来越惧怕时,这个弱者第一次尝到了强者的感觉。
那个剧本出现之后,他明白有人在陷害他。但是,他偏偏不向别人戳破这层秘密。
他感到很刺激,想继续玩下去,甚至希望那个凶手永远抓不到——只要抓到了凶手,他就露馅了。
这天,李径文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
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感觉背后有人在跟着他。有几次,他走着走着突然回过头,看到有人在散步,有人在赶路,有人在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
不过,他认定这个人是存在的,也许他就藏在路边哪棵梧桐树的后面,也许他就是那个假装在散步的人,也许他已经附在了自己的后背上…
他的心里越来越不安了。
在别人看来,大家都在明处,而李径文在暗处。只有他知道,实际上更暗的地方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密切地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回到家之后,李径文锁好门,躺在了床上。
今晚,他没有再想象如何去杀人,而是开始考虑是不是有人要杀自己。
他忽然感觉到,那个人又来了,他就藏在这个房子里,静静窥视着他。他甚至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个陌生人的鼻息。
他坐起来,打开所有的灯,到处查看了一番,并没有发现什么。最后,他到厨房拿来菜刀,塞在枕头下,这才把灯关掉,躺下来。
到了后半夜,他终于睡着了,嘟嘟囔囔说起了梦话:
“你怎么来了…我不认识你…你是不是想杀我…”
一个黑影从暗处慢慢走出来。
他轻飘飘地走到李径文跟前,弯下腰,凑近李径文的脸,仔细地看了他好长时间,然后,慢慢直起腰,轻飘飘地朝厨房走去了。
李径文在梦中笑了一声,含糊不清地说:“其实我不是那个意思…这个价已经很优惠了…我有我的想法…”
那个黑影走进厨房,无声地打开了煤气阀,然后迅速朝门口走去。
这时候,李径文不说梦话了,发出了响亮的鼾声。
那个黑影走到门口,轻轻打开门,刚要走出去,突然有几个彪形大汉冲进来,把他扑倒在地,并且戴上了手铐。
其中一个喊了一声:“煤气!”
他话音未落,另一个人已经冲进了厨房。
李径文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抽出枕头下的菜刀,紧紧抓在手里,惊恐地说:“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黑影背后的黑影(2)
专案组在宜昌调查之后得知,李径文十六岁那一年,确实暗恋过一个电视主持人,为了见她一面,他被无数观众踩在了脚下,成了植物人。可是,过了三百三十三天,他又奇迹般地苏醒了。
当地的一家报纸还报道过这件事。
可是,警方经过一次次的审问,越来越觉得这个李径文并不像是真正的凶手。于是,他们迅速调转了侦查方向——如果李径文不是杀人犯,那么就是有人在陷害他,而这个人一定是了解李径文过去的人。
很快,他们就掌握了另一个重要的情况——衣小天也是宜昌人。
从那时起,这个化妆师就开始纳入了警方的视线。
警方没有打草惊蛇,一直在暗中调查衣小天。尽管他们始终没有找到什么有力的证据,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所有人员的心中都有了一种相同的直觉——这个化妆师就是杀人犯!
他们判断,这个丧心病狂的杀人狂,接下来很可能要杀李径文灭口,制造一个李径文畏罪自杀的假象。于是,他们开始日夜监控衣小天的行踪…
衣小天被捕之后,对杀死三个主持人的事供认不讳。
他的态度好极了,绘声绘色地讲述他杀人的过程,一点不像在录口供,而是像在讲评书。有几次,他讲着讲着,还憋不住“嘎嘎嘎”地笑了出来。
去年的一天,他趁着天降暴雨,顺水管爬到三楼,从窗子钻进米绢的房间,把毒药抹在了饮水机的出水管里。
今年,他又趁着下雨爬进汪瓜子的房间,把她杀死在沙发上,并且惨绝人寰地把她的脑袋割了下来,放进了电视机里。
前些日子,他再次趁着下雨,用铁丝捅开米环的车门,然后藏在了前后座的空当间。米环下班之后,打开车门钻进来,刚要开车,他突然在后面冒出来,用绳子套住她的脖子,把她活活勒死…
1号楼的闹鬼声都是他搞的。前面说了,他是一个模拟女声的天才。
杀死汪瓜子的那天晚上,他打了个时间差——大家听见汪瓜子呼救时,实际上她已经死了一个小时了,那呼救声是衣小天模仿汪瓜子的声音,提前录在了磁带里,他杀死汪瓜子之后,回到家把录音机打开,然后就去唱卡拉OK了。空带转了一个钟头,那呼救声才响起来。
任何一个罪犯在杀了人之后,都会惊惶不安,立即逃窜,因此他们总会留下一些漏洞和线索。衣小天却不同,每次杀完人,他都会镇静地消除所有的蛛丝马迹,干得就像化妆一样精细。
他滔滔不绝地讲完了杀人的过程,好像意犹未尽,还想再讲一遍似的。
警察说:“你为什么要杀她们?”
他愣了愣,一下就缄口了。
警察又说:“问你呢,为什么要杀她们?”
他直直地看着警察,一言不发。
警察一拍桌子,喝道:“你把三条命案都供认了,难道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不管警察说什么,他死活就是不开口。
一般说来,一个人死到临头的时候,总愿意把心里的秘密都倾倒出来,为了灵魂升天时更轻松一些。但是,衣小天直到被枪毙,都没有说出他为什么要杀死那三个电视主持人,这个比生命更深邃的秘密跟他一起被埋进了坟墓。
衣小天被抓之后,闵四杰一家就回来了。
不久,电视台又招聘了几个人,他们一起住进了玫瑰小区1号楼,把那些空房间填满了。1号楼热闹起来。
不久,文豪儿和周角分手了,爱上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在三爻市东郊给她买了栋别墅,她离开玫瑰小区,没有回来过一次。
后来,周角对她的事情就不是很了解了。只听说,一次有个男孩疯狂地要见她一面,在电视台门口跪了一天,最后被警察弄走了。
第六部分:另一种寓言
尚可
我是那种胆子比较大的人,经常问自己现在能不能准备去死,这种问题挺磨练胆量的。也就是说,实际上我很久没准备让什么吓一跳了,直到有人跟我说,周德东在写恐怖——我是吓着了,我从没想过东郭先生会把狼给吃了。
周德东这人我大概是1994年认识的,起初我没准备跟他交朋友,因为我觉得他胆小——我爱惹祸,所以总愿意和那些貌似雄伟的粗人混。
但是他后来主编的《文友》我觉得挺是那么回事儿,我认为他是个鬼聪明而且有创意的文人,他的卷首语和一些评论写得比他的散文好看得多。我想这人毕竟有优点,可以引为同道。
前面说了,我是先被周德东写恐怖这件事儿给吓着了。那天在地坛附近吃饭,他说他原是准备到北京再做一本杂志的,后来事儿泡了汤,而他在西安的家早就卖掉了,索性就找个地方改行当家了。对我而言,这是个恐怖故事,我没胆量像他这么干。所以我就发现一个道理,东郭先生要是背水一战,就能把狼吃了。
2周德东选择写恐怖——而不是爱情,以我的理解有如下两个道理:一是胆小的人恐怖的灵感一定比胆大的人多;二是周德东知道中国的恐怖是个空白,而人们对黑暗中的东西怀有永恒的敬畏和好奇,因此弄好了必定名利双收。
无论如何,他现在填补了这个空白,并且看上去效果不错。
翻开周德东的恐怖,透着一股机灵古怪的天真鬼气,创意也挺邪门儿的,是他的风格。周德东的句子总是很短,语言有效率,看着不累,同时做亲切平易状,有普及他自己和他的胆怯的意思,想来你若被牵进去,那就该恐怖了。
我看过他的一些恐怖中,《天空中的影像》记忆最深,美而淳朴,是随笔,没有那些刻意的设计。它里面的三个故事相当精湛:第一个写源源不断爬出(生产)小老鼠的洞;第二个写一只狼和一个人前生今世的轮回报应;第三个写一个旅人于古今交汇处的震惊和遐想。三个故事其实全都是寓言。
我觉得可以通过这样的东西给周德东的恐怖作品定个调,显然叫恐怖有问题,“夜故事”这说法没个性,我倾向于叫它恐怖民谣——它那里有一种节奏。
后来他给我发来了他写的一篇《虫子》。看着看着,大白天在办公室里还真给吓了一跳,周德东那会儿像虫子一样变成几万个汉字站得整整齐齐冲我发出冷笑。
他放大了每一只虫子的愤怒,它骨子里有时髦的环保意识,比如说小鸡雏是可以自己吃虫子的,但人介入进来——你抓一只虫子喂鸡——那就是灾难。虫子的报复是,它爬满你的躯壳让你也变成虫子,或者钻进你的肚子让你永远不消化。这个故事写出了一股凌厉的张力,从最细微之处扩张悬念,最后将一个梦魇泛滥成最渺小的生命发出的最狂暴的咆哮——看完了你会觉得如芒在背,觉得自己突然成了罪犯——你手上没有虫子的鲜血吗?
我看了周德东几个即将出版的,恐怖开始升级,我觉得他开始强调视觉氛围。但恐怖一纯粹,那股天真劲儿反而没了,只剩下想象力。周德东这会儿多半是进了鬼境了,信手拈来个东西就可以吓人,比如他有这样一个“段子”,讲的是一个女孩儿去见一个网上认识的诗人,她抚摸着穿着兽皮衣兽皮帽的他,竟然摸出那黑色的毛不是他穿着的外衣,而是长在身上的——她摸的不是个人!看到这儿我骨髓哆嗦了一下。
我想了想,我觉得恐怖在周德东那儿其实是一种包装,到目前为止他讲的最多的仍是一个又一个民谣。他用古龙式的语言迅速领你进入境界,一旦成功,就如同古龙把你变成大侠楚留香一样,他把你变成个孩子或者“白痴”,然后告诉你不要逮虫子,不要欺负别人,不要贪婪放荡,否则什么都会因为你而变成鬼。
恐怖是不是就应该这样,我不知道。但显然,这种东西不能仅以“是否吓人”作为标准。周德东写作的题材应该算宽广,写作效率也够高,但他基本没有什么前人可以借鉴和参考,他只能自己摸索,弄出个气候来。
我想起美国有一个很厉害的畅销书作家,被称为“恐怖之王”,叫史蒂芬·金,此人的书不仅部部大卖,而且是好莱坞电影的重要资源——根据金作品改编的电影几乎成为一种类型电影,比如《危情十日》、《闪灵》、《绿色奇迹》、《魔女嘉莉》等等,它们不仅有恐怖元素,更多的是人性关怀、精神分析和宗教思考。把恐怖写得有如此规模和份量,金确实是古今中外的第一人。
中国也需要这样一个人物吧。
1.你是一个不自信的人。
2.你的心态明朗。但是一旦发生了现实的恐怖,你往往比其他人更惊慌。
3.你独立性很强。虽然你人生的危险系数最低,但是你将一直活得很累。
4.你容易步入歧途,但是更容易找到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