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豹子大人: 91-100完结
(10鲜币)91 戈卿身世的秘密
亨利看了一下手表,然後转头看了外面的天气,今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戈卿。”
“嗯……”戈卿的吻落在亨利的颈项上,那略微酥麻的感受让亨利忍不住缩缩脖子。
“我们去扫墓吧!”亨利抓著戈卿的背,低声说道。
戈卿勾嘴轻笑,“不要奖励?”他温热的气息还直接喷在亨利敏感的颈後,让亨利的**皮疙瘩统统立了起来,他的声音因为情欲而略显沙哑,让亨利也忍不住受他诱惑。
在理智线崩断的前一刹那,亨利用尽最後的力气说道,“可……可是做完之後,天……天就黑了。”
戈卿听完,低声叹了口气,把亨利凌乱的衣服拉好,在亨利因为刚才的接吻而显得水灵灵的嘴唇上啄了一口,“走,咱们扫墓去!”回来再奖励!
X市只有一个坟场,位於泉山腰处,东方人的清明节还不到,人影稀疏,风很大,吹得那路边的榕树垂挂下来的褐丝随风激烈地晃动著,戈卿从跑车上跳下来,望著那一望无际的坟墓,心中忍不住升起一种苍茫的感受。
“你父母的坟在这个方向。”亨利摸摸戈卿的头,然後领著他踏上那直通山上的不规则楼梯,人走起来有一定的危险性,但对戈卿来说却轻而易举,幸好亨利经过几年的锻炼,身手了得,才不至於花太多时间在走楼梯上。
这些坟墓都有一定的念头,虽然排列整齐,但大多数都是荒废的坟墓,有的旧得连墓志铭都瞧不清楚,有的被长得如人般高的茅草重重地覆盖,能葬在这个地方上的人不是泛泛之辈,在那个年代,这泉山的墓地位价极其地昂贵,因为依山傍水,但岁月始终是不留人的,更何况是那些已死的魂呢,渐渐的,人们的坟被灵塔所取,而这里就渐渐地被人们所遗忘。
戈卿记不得他走了多久,很长的一段路,戈卿停在一个双人墓的前方,或许他早就叫人前来打理过,所以戈卿父母的坟在整个山头里看起来是最新颖、豪华的,再一次,戈卿被亨利的举止所感动。
“谢谢你。”
亨利扁嘴,“再说一次谢谢我就不理你了。”
戈卿扯嘴角对他笑笑,才趋身向前,先去看看照片里年轻的父亲,再看看印象中慈爱非常的母亲,他发现他们在他的记忆中,从未消退,反而更深了。
“你可以坐下来跟他们聊聊,我去附近逛逛。”亨利想到戈卿可能会有很多话想要对他的父母说,所以就提议道,毕竟每个人都有隐私,他爱戈卿,但不代表戈卿的每一个隐私他都必须要知道,为彼此保留私人空间,才是最正确的相处模式。
亨利走後,戈卿才回头望著自己父亲的坟,发现自己的心情除了苍茫、同情、思念之外,并没有太大的哀恸,如果不是亨利,他根本不可能会有机会再尽一次属於儿子的孝道。
“爸妈,是我,小卿。”戈卿嘶哑的声音环绕著整个山头,几只孤单的乌鸦被惊醒,惊惶而逃。
“或许你们不会认得我了,我也不知道怎麽样,我也不知怎麽会,我的灵魂就这样进入了一只豹的身体,从此以後,我在离不开这个躯壳。”
戈卿咧嘴一笑,笑中有即将满溢出来的甜蜜,“虽然那是个悲伤的过程,但绝对不是一个哀伤的悲剧,纵使我背负著这个令我行动不方便、也有点令人难过的皮囊,但我总是有不开心,却也不曾让我绝望过,因为有那个人的存在。”
“你们有看到刚才那个人吗?他叫做亨利。多伊尔,他是只善良的小笨熊,可是因为命运的嘲弄,他现在是一个令外人闻风丧胆的恶魔,不过……纵使他成为了一个小恶魔,这样的他,我其实也是深深爱著,就算他变成什麽样子,我都不会离开他,因为这是一个承诺,我答应过他的事,永远都不会有期限,我也永不食言。”
“曾经我认为守护在他身边是这一辈子的任务,只要看著他笑,看著他高兴,我就会觉得很高兴了,可是不只是命运善意的玩笑还是什麽,他发现了我的存在,还把他的一切都奉献给我,无论是尊严还是身体,他统统都给了我,似乎怕我不满足,那种惊惶的不安让我很心疼。”
“你们给我一个平稳安定的家,是怕我重蹈覆辙对吧?你们极力地保护著我,深怕我受到那些黑暗气息的渲染,但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一出生,早就注定了那一切幸或不幸的宿命了。这一生,我只会做一件事,那就是……倾尽权利守护小笨熊的江山。”
戈卿无论是眸光还是语气都充斥著坚定,仿佛狂浪飓风都无法摧毁他的意志力,又或者说,他本来就是一个拥有钢铁般神经的男人,再艰难的事都无法击碎他的心神。
不不不,只有一件事可以轻易地揉碎他的心神,那就是小笨熊。
“Shit!”远方传来亨利的咒骂声,他理应处於离戈卿很远的地方,但由於山谷回音,所以戈卿听得分外地清楚,戈卿吓了一大跳,急忙回头拔腿往声源奔去。
远远的,他就看见亨利跪在地上,他前方有一把匕首,刺著一只乌黑色的眼镜蛇,戈卿心下一惊,急忙掠到他身边,“被它咬到了吗?要不要紧啊?”
戈卿先把亨利扶倒在地上,然後细心地检查他的伤口。
戈卿有野外生存的知识,他见那毒蛇的头部呈三角型,身体上有著鲜红色条纹,立刻取下亨利的鞋带,由於没有手指,他这一系列的动作看起来极其笨拙,把鞋带绑在亨利的关节以下之後,戈卿用短小的手指轻按伤口,见那流出来的鲜血渐渐成了不详的黑色,轻轻地蹙眉。
亨利见他逐渐低下头,连忙忍著痛抽出自己的腿,“喂喂喂,你不是要学电视剧把我的血吸出来吧?那恶心死了!我才不要!”
戈卿冷冷地说道,“别动!”他架著亨利的腿,然後低下头,用锋利牙齿中间那两排小牙轻轻地捏住亨利的伤口,毒液一渗出来,他就往旁边吐,动作是无以伦比的细心。作家的话: 昨天太忙所以没有更新,会在猫某的期末考考完过後再给各位亲们补上。
(11鲜币)92 车震
戈卿冷冷地说道,“别动!”他架著亨利的腿,然後低下头,用锋利牙齿中间那两排小牙轻轻地捏住亨利的伤口,毒液一渗出来,他就往旁边吐,动作是无以伦比的细心。
亨利不是一个怕疼的人,但他瞧戈卿的动作似乎把他捧在手心上,细心地呵护著,亨利慢慢地放松身体,享受这戈卿专独给他的温柔,等到流出来的血从黑色转变成健康的鲜红色,戈卿才叹了口气,小心地把亨利的脚平放在地上。
“去看医生?”
亨利扁嘴,“你有看过黑道老大因为小伤口而去看医生的吗?”
戈卿凑上前去亲亲亨利扁扁的小嘴,“难道身为黑道老大就不用拉屎撒尿吗?受伤又怎麽不行了?”
亨利蹙眉,“你怎麽这麽粗俗?”伸出手去点点戈卿湿润的鼻子。
“看不看医生?”
亨利摇头,“不看!吃饭可以,我肚子饿!”他摸摸自己平坦的肚子,现在已经快傍晚了,他午餐还没吃呢!
戈卿无奈地耸耸肩,转身背对著亨利,“你爬上来,我背你下去!”
亨利盯著戈卿宽厚的背,随著戈卿的动作,肩骨微微起伏著,看起来分外有安全感,亨利怔忡半响才缓缓地攀上了戈卿的背,手抓紧戈卿的颈项,整个身体骑在戈卿的背上。
“抓紧!”戈卿低声叮嘱道,然後开始地走下山坡,为了避免过於激烈的震荡会弄到亨利的伤口,戈卿的进度很慢,动作很温柔,坐在戈卿背後的亨利因为无聊,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像丛林求生里的主人翁==
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坐在豹身上,尤其是他胯下的这只豹,他心中唯一的独一无二,如果是哪个人突然经过,肯定会被吓死吧?
闻著从戈卿身上发出来的淡淡清香,不知不觉中戈卿已经走到亨利的跑车旁,亨利的跑车有自动感应装置,感应器就放在亨利的口袋,一感应到亨利的靠近就会自动解锁,驾驶座的门自动地向上开启,每次跑车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都会引起路人围观,在那个年代,拥有这种跑车的人不多,全世界大概有五辆,大多属於皇储或者是某个富有家族所拥有,甚少是属於个人。
这辆跑车和亨利身边的那只豹一样,成为了他身份的象征。
“还能开车吗?”戈卿坐到亨利身边的位置,担忧地问道,亨利听了,微笑著伸手摸摸戈卿的头,“你当老子残障人士啊?”
戈卿皱鼻子,悴然想起眼前的这个人不再是以前那个被足球砸到会趴在地上哭鼻子的小笨熊了。
他不知道的是,亨利一直以来都只在他面前哭过,哭给会在意他哭泣的人看,在所有看轻他的人面前,他都是强忍著泪水,一步步地熬过来,一直到不再怕痛,一直到连死亡都麻木。
“那……你想吃什麽?”
亨利歪头想了想,“海鲜?我想吃螃蟹!”
亨利刚说完,头就受到了戈卿的一个爆栗,轻轻的一下,随之斥责声传来,“受伤了还吃海鲜?吃饭呗!”说完,戈卿想了想,指著前面的路,“我记得左转一直走到底会有一家专卖鱼头的小店,用的是生鱼,对伤口好。”
亨利郁闷地把车子开到戈卿所说的小店前面,郁闷的心情在满满的鱼头汤捧上来的时候消散地一干二净,他拿起筷子,盯著令人食指大动的鱼头汤流口水。
小店的店主是一位聋哑的女人,大约四十几岁的年纪,长到腰间的头发被整整齐齐地盘在脑後,脸上总是堆著笑意,把鱼头汤捧上来之後不停地用手势招呼著亨利快用餐,亨利学著用手势向她道谢以後,又跟她要了个大碗给戈卿用,一般上店家对於把自己的食物给宠物食用多多少少也会有不满,但女人却不会。
她一脸高兴地把大碗拿来之後,还轻轻地摸了一下戈卿的毛,惊异的表情似乎正在感叹野兽的乖顺。
女人走後,亨利略带不满的声音传来,“这女人是你的旧情人吗?”
正在努力吃鱼头的戈卿被亨利的话语呛到,难受地把鱼骨吐出来之後猛咳著,过了半响才疑惑地问道,“你为何这麽说呢?”
亨利纳闷,“你从来都不让别人碰你的毛,可是你却让这个女人碰了,难道……”他歪脑袋,“你和她有非比寻常的关系。”说到最後,他眯了眯眼睛,斜视著亨利。
戈卿苦笑,伸出爪子拍拍亨利的手背说道,“你还记得洪危吗?”
亨利蹙眉,“那个什麽洪门老大吗?你叫我救他,我照做了呗!”说完,他还啧了一下表示他的不满。
戈卿把身前的食物稍微推开,摆明了不跟亨利说清楚,绝对不再动筷,“那个来求你的怪医郁麟,是他的情人,当年我受了重伤,如果没有郁麟,我死定了!”
“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医生……”
“可是这个世界上,位居第一的黑医除了他没有别人,而且那时候正处於帮战的敏感时期,并不是所有的黑医肯接下救我的工作,怕会因为我而招惹上麻烦,我找了三个医生没有一个肯出手帮忙,除了郁麟。”
亨利一听,觉得无可辩驳,只得沈默下来。
戈卿顿了顿,继续说道,“那时我是被一个职业杀手所杀,是一个女杀手,相较起其他男杀手的残忍无情,这个女杀手却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拼命,如果不是她手下留情,或许我应该没命去找郁麟治疗了,而她手下留情的原因是,在混乱之中,我把一个无辜的男孩顾在我身下。”
亨利很聪明地猜到了结果,“你说的女杀手不是刚才那个店主吧?”
戈卿嘿嘿几声,“正是,她是一个身世凄苦的单亲妈妈,如果不是为了拯救她患有白血病的儿子,她也不会走上职业杀手这条路,为了感谢她的不杀之恩,我给了她一笔钱,还帮她在这里开间店,鱼头汤是她的拿手好菜,你看看墙壁……”戈卿往旁边的墙壁上一指,“这些都是各大媒体的报道,这里的鱼头汤远近驰名呢!”
亨利倾首咬了一口鱼头,愤愤地咀嚼著,“我觉得你善良地让人觉得很可恶!”
戈卿拍拍亨利的头,“你知道为什麽我会把男孩护在身下吗?”
“嗯?”
“因为我在慌乱之中想到了你,我在想我救了他,会不会在冥冥之中,也会有一个好心的人,像我一样,在危机之中拯救你。”戈卿声音低沈,一字一句都分外诚恳地传入亨利的耳中,“所以……真正善良的人,是你。”作家的话:
(10鲜币)93 车震【H】
亨利心中一动,突然很想亲亲戈卿,两人的眼神相会,共有的默契好得惊人,亨利趁那女店主回去屋子里取食材的时候凑上前,把自己的薄唇覆盖在戈卿的嘴唇上,戈卿也别开脸,调整一个舒适的角度来回应他。
一直到听见女店主的脚步声传来,两人才把彼此的嘴唇移开,女店主走出储藏室时,愣了半响,用手势问亨利是不是店内很热,为什麽他一直喘著粗气,比完手势,女店主还特地去启动店内的风扇。
一种别人面前做坏事的感觉让亨利无从辩驳,只能微点头向女店主表示感谢,转头却瞧见戈卿一脸的坏笑,让亨利忍不住想凑上前去亲他,不过亨利及时地克制住自己,默默地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吃完饭以後,戈卿提议去山顶看看,“那里是以前的赛车胜地,今天不是周末,应该没有人。”
亨利点头,顺应戈卿的要求把车子开到山顶处的一个观景平台前,那里地势很高,足以把整座城市的喧哗尽收眼底,原本熟悉的城市在这观景台看来却是截然不同的面貌,让亨利看了也忍不住发出惊呼声。
“这里好漂亮!”
戈卿赞成地点首,“就好像把整座城市都踩在脚底一样,我每次心情郁闷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看看,又或者是吹吹风,这里的风景可以让我知道自己有多渺小,而自己所郁闷的事情又是如何地微不足道,这样就不会再郁闷了。”
戈卿说完,反身往车头上跳去,悠闲地趴在车头上,亨利也利落地跃上车头盖上,与戈卿仰望著夜空相拥,戈卿转首看见了亨利的侧面,在浩瀚的夜空底下,亨利碧蓝色的眼中闪烁著仿佛点星一般地迷人波光,承载著与他身份全然不符的柔和气质,当戈卿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唇轻轻地覆盖在亨利身上。
鼻子掠入一阵不容拒绝的淡香,亨利下意识地半眯著眸,无声地回应著戈卿的吻,两人的唾液相互交换,鼻息里充斥著两人独有的味道,那种专属而霸横的气息,令人著迷。
不知何时,戈卿把亨利压在身下。
也不知道什麽时候,亨利双手环抱著戈卿的颈项,一双长腿紧紧地扣在戈卿劲瘦的腰部,原本浪漫纯粹的气氛逐渐开始变质,两人的眼眶渐渐发红,难以抑制的情欲渐渐涌上,在著香醇如陈年老酒的夜色之下,一发不可收拾。
戈卿倾首,隔著亨利单薄的衣裳轻舔他那敏感脆弱的突起,薄薄的衣料因此而突起了微妙的一个小点,隐隐传来情色的红晕,亨利难掩情欲地吞了一口唾液,吞下了即将到嘴的呻吟声,他的下半身顺著他此时的想法而隆起了一小块帐篷,仔细一看,还可以看见一小块深色的水晕正在悄悄地蔓延著。
一阵凉风吹来,仿佛一桶冷冽的冰水倒在亨利身上,他顿时也清醒了几分,他轻轻推开戈卿,“这里……怕……怕经过的人会看见。”
戈卿欲求不满,眉宇之间蹙起了一道不爽的纹路,“不会有人经过的,你看我们在这里待了这麽久,有人经过吗?”他说完,又俯首,想要含住亨利的喉结,却被亨利一个利落的闪躲给扑了一个空,便皱著眉头瞪他。
亨利才不怕他,立刻挑著眉头瞪回去,“我没有开放到要在这里以天为被,以车为床地做爱。”
戈卿给他一个狐疑的眼神,他明明就记得亨利以前经常带一些身材漂亮的女模、明星在海边做爱,那时候还以天为被,以沙滩为床呢!
亨利假咳几声,刻意粗声说道,“可是现在我是被压的那个,我强烈要求我们回车里做。”
戈卿嘴角勾起了一抹笑意,伸出一只锋利的爪子隔著长裤在亨利胯下的那个部位慢悠悠地打著圈,“好啊!”
亨利不明,他的眼中写满了疑问,好?什麽好?
他还没回过神来,裤子就被戈卿一个用力趴了下来,和内裤一起退到了亨利的膝盖处,亨利在戈卿身下不停地扭动著,试图挣脱戈卿承载著自身重量的强力禁锢,但在猛兽身下,总是他是一个身形矫健、力量强大的男人也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猎物。
“我答应你的要求了呀!”戈卿的吻细而柔地印在亨利的肩膀上,顺沿著他健美优秀的肌肉线条徐徐往下,“等我们在车盖上做一次之後,我们再回去车里做一次。”
听到戈卿的应答,亨利表示有些错愕,“你……你一定误会了什麽。”
戈卿低笑著含住了亨利小巧的肚脐,嫣红灵巧的舌头轻轻地沿著小肚脐眼打转著,“误会,哪有?”
“我们……回回去……车里做。”发现戈卿的攻势有渐渐往下的去势,亨利生出一种兵临城下的茫然无措感,脚毫无章法地乱蹬著,试图做著最後一次的垂死挣扎,“只……只做一次!”
戈卿歪头看亨利,“一次?一次够吗?”
亨利恼羞成怒了,他双手紧握成拳捶了戈卿几下,“你是野兽吗?”
不对不对,他不应该问一个这麽愚蠢的问题。
“你……你不是豹,你是狼……”亨利最终还是放弃挣扎,全身松懈著享受这戈卿给予他的激情感受,但他的嘴皮子依然不肯松懈,仍然低声囔囔著骂。
戈卿把亨利的双腿扒开,灼热的眸光目不斜视地盯著那兴奋地不停流淌下透明液体的分身还有那处於隐秘处的豔色小花,因为感应到主人澎湃的情欲欲望,它也渐渐地浮现出一层淡淡的水光,一张一合地诱惑著他人的侵犯。
“宝贝……你这里还是一样很漂亮。”戈卿沈声称赞道,声音里有著压抑的嘶哑,眼神里不停地翻涌著狂狼,此时的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分身插入亨利的体内,狠狠地撑开那窄小的穴口,肆意地在他的体内冲撞著,享受那极致的快感。作家的话: 本来打算十八号继续开始更新,结果一大堆的安顿还有奔波让我耽误了更新,对亲们实在歉疚==
从现在开始继续更新,因为比较有空了,打算一天双更XD
(10鲜币)94 车震【H】
“宝贝……你这里还是一样很漂亮。”戈卿沈声称赞道,声音里有著压抑的嘶哑,眼神里不停地翻涌著狂狼,此时的他恨不得把自己的分身插入亨利的体内,狠狠地撑开那窄小的穴口,肆意地在他的体内冲撞著,享受那极致的快感。
但是显然地,处於户外的亨利分外地紧张,他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著,包括穴口周围的嫩肉,如果此时戈卿放肆地侵占他这敏感的部位,亨利很可能会因此而受伤。
所以戈卿深吸口气,克制住自己体内即将因为情欲而爆发出来的狂兽,他俯下首,探出自己粗糙的舌头,轻轻地在亨利的肛门处细细地绕了一个圈,然後才缓缓地调整了一个方便入侵的角度,把自己的舌尖温柔地伸进那紧窄的穴口。
感受到戈卿那羞人的侵占,还有那动作里始终都无法隐藏的温柔,亨利的眉宇间从原本的紧绷,开始渐渐地柔和起来,全身的肌肉也放松了不少,双腿略略张开,半眯著一双澄净的眸子,享受那充实圆满的感受。
“轻……轻点……”亨利忍不住低声道。
戈卿听见亨利轻声的呢喃,那仿佛猫儿般低吟的声音,却让他更加无法抑制自己的动作,两只手狠狠地按住亨利白皙修长的双腿,把亨利的双臀张到最大,竭力让自己的舌头可以进入到亨利直肠的最深处。
由於没有软床可以让亨利狠抓以纾解窘意,所以亨利此时只能紧扣著自己的掌心肉,一直到掌心逐渐浮起一阵淡红,指甲深深地陷入肉中。
但再多的疼意也无法解除亨利此时此刻的困窘,因为戈卿已经微微抬起亨利的臀部,让他紧翘的屁股稍微离开冰凉的车盖,长舌从亨利羞涩的穴口一直舔到他的股沟上方,留下了一道湿滑而温暖的痕迹。
“够了……够了……你……可以进来了……”亨利低声说道,原本清亮利落的声音现在听起来微微夹带著嘶哑,还微微轻颤,仿佛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说完一句完整的话语。
戈卿听了,扯嘴一笑,他的分身早就已经触势待发了,早就高高地翘起,在月色底下闪烁著yín靡的光泽。
他倾身,下体轻轻一顶,顺势把那紧实的软肉挤开,一把那温热湿滑的嫩肉挤开,一种被重重包围的紧实感觉让戈卿愉悦地几乎要射了出来,所幸他性能力在男人之中算是一流的,才不至於在亨利还未达到高氵朝之前早泄,要不然就囧大了。
那些软肉仿佛就是为戈卿的ròu棒而生,那恰好的形状犹如为他量身定做,戈卿的每一条筋脉,他的每一条血管,它们都能照顾妥当,一张一合地开始挤压著,周全地照顾著戈卿的ròu棒,一丝一毫都不放过,戈卿把动作顿在亨利的体内,眯著眼睛享受这那极致的快感,连动都不想动。
“你……你动一动……”等得久了也等不到戈卿狂势的侵占,亨利喃喃著开口,怯怯地提醒道,虽然他极其喜欢戈卿的炽热留在他体内的感受,但他更喜欢的却是戈卿不顾一切的抽动,那种狂傲而霸气的占有是他所向往的。
戈卿的吻强势而细腻地落在亨利因为汗湿而在夜色下显得晶亮的肌肤,“嘘……”戈卿发出了一声又似呻吟又似言语的低喃,“乖……让我静静地感受你。”
亨利立即沈默下来,闭著双眸,下巴抵在戈卿的肩膀上,鼻息间尽是从戈卿身上散发出来的暗香,过了一会儿,戈卿的炽热在亨利体内抖动一下,惊扰了亨利原本沈静下来的思绪,他难耐地呻吟一声,挑动了戈卿好不容易压下来的欲望。
“啊……”戈卿的ròu棒一个猛烈地撞击让亨利的臀部直接撞在冰凉的车盖上,那种仿佛正处於冰火两重天的感受让亨利确确实实地有些吃不消。
亨利紧抓著戈卿的背部,指甲陷入戈卿厚重的皮毛当中,难耐地别开脸,气息急促了起来,身後的穴口被身上的人狠狠地撞开然後随之退开,随後再用力地猛击,一次又一次,亨利射了不少次了戈卿却依然只泄一次。
可能是处於野外的刺激影响了戈卿,他从头到尾都只泄了一次,胯下的昂扬都不曾有消弱的迹象,亨利的臀部已经被他撞得又红又肿,娇嫩的穴口一片狼藉,rǔ白色的液体沾染上了他的穴口周围,还正在徐徐地往下淌著,弄脏了车盖。
虽然他的宝贝一身的狼狈,但他禁欲与性感并重的优美身体却仍然让戈卿激动地无法自己,最後在一个用力地顶弄,戈卿和亨利一同射了出来,弄污了两人的身体,但都没人管,也没人顾,两人在高氵朝之後紧紧相拥,额头抵著额头,下体也紧紧地相互靠著,再肮脏污浊都没人介意,因为他们心里笃定,对方属於自己,自己的污浊,又怎麽会嫌弃呢?
“我一定疯了。”亨利轻声说道,他轻轻拨开自己因为流汗而紧紧贴在脸颊旁的刘海,把眼前的人看得更清楚一点。“我在自己的车盖上做爱,竟然感到特别的畅快。”
戈卿低低地笑,“我也疯了,看著这样彷徨无助的你,我竟然又想要做多一次。”
亨利一听,眼明手快地扯了自己残破的衣裳遮挡住自己诱人的身体,眉宇间多了几分提防,“你这个禽兽,你不要再来了,当心……当心我把你踹下山去!”
戈卿瞧见亨利仿佛小猫伸爪子的神情,忍不住失笑,“你真的忍心把我踹下去?”
“……”
“就算你忍心把我踹下山去,我还真的不忍心再做多一次。”戈卿说完,反身把亨利拥入怀中,亲了一下他的额头,“谁叫你是我永远的宝贝呢?”
听见永远这个字,亨利心中有著一种莫名的安定,仿佛这样过著过著,就可以是一辈子的事。
但是後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这一切的坚定,都支离破碎。
(11鲜币)95 所谓坚持
一个下著绵绵细雨的冬天清晨。
亨利一大清早就出门开会,戈卿因为体质问题而嗜睡,一直到天边出现了朦胧的太阳,他才迷迷糊糊地爬起来吃早餐,每一年的冬季他的精神状态都不太好,整天都懒洋洋的,做什麽事都提不起劲。
当然,除了那档事。
豪宅里的管家海撒伯伯是一个训练有素的仆人,他是最快接受戈卿身体里附身著人的灵魂的人,他用对平常人的态度来对待戈卿,并不像他人的诚惶诚恐,亨利很满意他,所以他到了六十几岁了都还未退休。
当戈卿正趴在餐桌上吃早餐时,老管家缓缓地步入餐厅,轻声道,“戈卿先生,有一个姓兰的先生点名要见你。”
老管家的神色略显怪异,他特意强调了‘点名’,多数光临豪宅的客人都是要见亨利的,要见戈卿的很少,几乎是没有,所以他才觉得很奇怪。
姓兰?
戈卿从自己的脑库中搜索著这个姓,发觉自己并未认识任何一个姓‘兰’的人,他斟酌半响,才低声应道,“他干什麽的?”
“他是个很有名的魔术师,全名叫兰尔思,他最强的魔术是一场灵魂互换魔术。”老管家徐徐说道,老管家知晓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知识丰富,而是因为兰尔思实在是太有名了,有一段时间报章上都充斥著他的新闻。
而戈卿并不是不知晓这个人,他原本以为兰尔思是他的名,谁知兰字竟是他的姓。
戈卿蹙了一下眉头,嚼著口中的肉,吞下肉块之後扬声说道,“让他去客厅等等,我马上过来。”
他说完之後,听见命令的老管家并没有马上离开餐厅,而是用恭敬的语气对戈卿说道,“虽然兰尔思是一个很著名的公众人物,但是戈卿先生你这样贸然去见他,似乎……不太好。”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去见一个客人还需要经过亨利的应允?”戈卿的脸色冷了下来。
“当然不是,戈卿先生。”管家垂下头,他当然知道亨利对戈卿有著百分之百的信任,作为一个管家,他还是觉得小心比信任更为重要。
“有什麽事,我一力承担。”说完之後,戈卿把面前的碗盘往旁边一推,然後起身到客厅去等待客人。
兰尔思比屏幕上高大许多,他一身的紫衣斗篷,皮肤好像吸血鬼一样苍白,瞳孔是淡淡的金色,比戈卿的琥珀色眼睛黯淡些,看起来有些忧郁的样子,他手上拿著一个大箱子,看见戈卿之後嘴角略勾,把箱子放在茶几上。
“戈卿先生,你好,我想你现在的样子不适合跟我握手吧?”兰尔思自顾自地坐在沙发上,向戈卿点点头当做打招呼。
戈卿摇头,“看对什麽人,如果是个美丽的女士,我不介意和她来场热情的拥抱。”戈卿在外国长大,久了也会开起外国人的冷玩笑,虽然这笑话比外面的气候还要冷,但他们始终乐此不疲。
兰尔思笑得很欢,拿起管家给他泡的英式红茶端在手里取暖,“你以这样的形式活著还习惯吗?”
戈卿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兰尔思喝了口红茶,“我最近在做一场研究,做过灵魂互换的动物究竟是什麽感受,用自己的生活习惯和习性活在一个全然不适合的躯体里,我的研究似乎失败了,**和狗在几天後就死亡,骆驼拖了一个月,马存活了七个星期,鹦鹉半年,活最久的是一只猴子,他和他身体里面的鹦鹉活了两年半。”
兰尔思放下了手中的杯子,顿了顿,然後继续说道,“当我认为我的研究彻底失败的时候,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知晓了戈卿先生你这个欧洲黑社会里的传奇人物,希望我贸然登门,不会给戈卿先生你造成任何的困扰。”
戈卿不耐烦地拉了一下自己的筋,懒洋洋地瞪他,“你说这麽多,都还没有说到重点,我最讨厌人转弯抹角了,你有话就说有屁快放!”
“你真的甘心在这个躯壳里活一辈子吗?”兰尔思说这句话的时候,原本忧郁的淡金色眼眸倏忽地闪过一阵兴奋的光芒,“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个躯壳,重获新生?”
“你真的可以帮我做到?”戈卿语气中充满了不肯定。
怎麽可能不想?
他当然想啊!他希望可以和亨利手牵著手漫步在街头上,他希望用自己的手掌去抚摸亨利相较以往成熟了不少的脸,他希望可以用人的身体给予亨利一个真正的拥抱。
这一切他都渴望许久了。
他口中的不在意,他口中所谓的洒脱统统是假的,他怎麽可能不在意呢?!那些故作潇洒的话语只是被绝望和失望硬挤出来的自我安慰而已。
他曾经自我安慰只要活著就好,只要可以待在小笨熊身边就好,但这身毛茸茸的身体又确实地带给他无数的不方便和困扰,他是多麽地想,多麽地想把亨利拥入怀中,用自己的唇去亲他,用自己的掌心去感受他。
当戈卿正在充满希望地望著兰尔思当儿,後者原本光芒万丈的眼睛却突然暗了下来,他想了想,把右手五根手指摊开来给戈卿看,“就算我再有自信,也不可能给你十成的把握。五成,我有五成的把握把你的灵魂换到另外一个躯体上。”
“五成?太少了!”
兰尔思耸肩,“这是我第一项以人为主角的魔术,你不可能要求我给你百分之百的把握。”
“那你要把我的灵魂换到哪个躯体上?”
“随便,由你去寻找,找一个植物人或者快要闹死的病人,他们的灵魂都不会存在了,我相信以你爱人的权势和身份,要买来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兰尔思肯定地说道,“我只需要你一个点头还有你爱人的支持,其他的都由我来做。”
戈卿全身无力地瘫在沙发上,思绪的杂乱让他几近无法思考。兰尔思是个急性子的人,他等得有些不耐烦,站起身想要告别戈卿,“我把我的名片留在这儿,你决定好了之後再联络我。”
“不用了。”戈卿笃定地站起来,毅然地对兰尔思说道,“我做,不管过程有多艰难辛苦,我都会接受。”作家的话:此文无肉,但是却很是重要的一个章节,酝酿著之後的SM XD,想要激肉的快撒点点给偶吧
(10鲜币)96 换魂
那天亨利比往常稍晚回来,回来的时候浑身散发著淡淡的酒气,蓝色的眼眸有著浅浅雾气,看起来有些迷蒙。
“喝酒了?”戈卿走到他的身边,用下巴蹭蹭他。
亨利顺势把戈卿拥入怀中,鼻子埋入戈卿颈後厚重的毛发,闻著那独特的清新气息,声音嘶哑地道,“那些死老头子的应酬真烦人!”
戈卿的嗅觉异常敏感,他闻到了亨利身上除了酒味烟味之外,还掺杂著浓郁的女人香水气息,他不悦地蹙眉,不过疲惫异常的亨利不曾发觉。
戈卿用自己的肉噗拍拍他,“累了就去休息,你快去换衣服,我给你放洗澡水。”
带著微微醉意的横溢异常容易任人摆布,见他乖乖地到更衣室里去换衣,戈卿叹了口气,到浴室去给戈卿放水,他的手掌不比人类的手掌,要转开水龙头需要花费点力气,还必须要双手并用,所以当亨利把他一把推入浴缸时,他完全无法挣扎。
“喂!”
“我们一起洗好不好?!”亨利穿著衣服踏入浴缸。
“不好!我昨天洗过了!”戈卿被沾了一身湿,原本漂亮丰厚的毛发都软绵绵地贴在他的皮肤上,瞧起来很是滑稽。
“应酬真的很烦!”亨利不理戈卿的抗议,自顾自地把自己的衬衫解开,然後是长裤,最後是一条灰色的四角内裤,和戈卿一样,他现在是全身赤裸的躺在浴缸里了。
戈卿宠溺地容忍了亨利的任性,他摸摸他的头,“把应酬当做是一场正常的交际活动就不会烦了。”
亨利把自己额头轻轻地抵在戈卿的额头上,“如果在应酬中,我抱了一个女人,你真的不生气?”
戈卿惊异也欣慰於亨利的坦白,他亲亲亨利的鼻梁,低声说道,“不生气自然是不可能的。”
或者是因为水汽氤氲,也可能是气氛使然,亨利的动作开始不安分起来,两只手不停地在戈卿身上调皮地乱摸,戈卿深呼吸忽略亨利的挑逗,继续说道,“要怪就只能怪我自己。”
亨利倏忽顿住了手上的动作,一双俊挺的剑眉深深地皱起,“你这句话什麽意思?”
他不明白为什麽到这个时候戈卿还会说出责怪自己的话?
他不知道这样的话语,不只是在伤害他自己,也是在伤害他吗?
“今天有一个叫兰尔思的人来找我,他是一个很有名的灵魂媒介师,他说他可以让我换魂。”戈卿含住了亨利的耳垂,温热的气息轻轻地喷在亨利的耳边,明明怀抱这麽坚定,明明气息如此真实,亨利还是觉得全身仿佛被淋了一桶凉水一样,浑身冰凉。
“成功率有多少?”亨利是个聪明人,第二句就问到整件事的重点。
戈卿不想骗他,“五成,但是我有信心……”
“不可能。”亨利用力地抱紧他,紧得仿佛要将戈卿融入自己的血肉一般,“几率太低,我不可能让你犯这个险,绝不可能。”
“如果我坚持呢?!”戈卿忍受著亨利加在他身上的重量以及力度,坚定地说道,“我不能拖著这个花豹身躯跟你过一辈子的,你懂不懂?”
亨利不解地问道,“这样有什麽不好?”
戈卿苦笑,他把自己的手放在亨利浸在温水里的手上,“我连跟你十指紧扣都不能,这样……又有什麽好?我想跟你结婚,但我的手指却连结婚戒指都套不上,这样又有什麽好?让我们努力一次,勇敢一次好不好?”
亨利茫然地看著戈卿,眼神的脆弱仿佛一击即碎,“几率只有五成,如果万一……有个万一呢?”
戈卿不忍瞧见亨利的眼神,他轻轻地落下一个吻在亨利的眼皮上,“只要不要想万一,就不会有万一的。”
“我刚才喝了酒,现在有点累,我们终止这个话题好吗?”亨利把戈卿轻轻地推开,长腿跨出了浴缸,随意从旁边的架子上取了条白毛巾後就走出浴室。
看著亨利默默离开的背影,戈卿低声叹了口气,也慢慢地从浴缸里爬出来。
戈卿到屋外晃了几圈才把皮毛用自然风吹干,回到房间的时候亨利已经睡著,还发出了低低的呼吸声,他的眉毛轻蹙,身形是微缩著睡,这是一个全然没有安全感的姿势。
直到戈卿爬上床,用自己毛茸茸的身体给亨利当做依靠之後,戈卿的体温似乎温和地抚平了亨利双眉之间的皱褶,他呢喃几句,转身环抱住了戈卿的腰。
戈卿叹口气,把头抵在亨利的肩膀上。
隔天醒来,戈卿是被香喷喷的早餐熏醒的。
他迷迷糊糊地爬起来,他走到厨房一看,只见一个上半身赤裸著的美男正站在炉子旁边,熟练地煎著蛋,随意地裹在劲瘦腰间的白毛巾恰好挂在他的人鱼线下,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几乎可以瞧见他下腹的yīn影。
说不尽的诱人。
亨利听见了戈卿的脚步声立刻转头对他笑道,“今夜佣人放假,我给你煮了煎蛋还有牛排当早餐,希望我的手艺不会让你失望。就快要煮好了,你可以去餐厅等一下。”
戈卿望著那曲线明显的背脊,突然生出一种想要环拥住亨利细腰的冲动,但是现在的他却只是奢望,他落寞地离开厨房,来到餐厅,直到亨利把早餐捧入餐厅,他才重拾笑容。
“快来尝尝!”亨利眼中有著孩子一般的兴奋,把食物推到戈卿面前的时候神情尽是讨好,“快试试好不好吃?”
戈卿听了亨利的话之後低下头,浅尝一口,牛排煮得不是太好,肉煮得太老了,还有点咸,但他还是点头,“很好吃!”
听见了戈卿的赞赏,亨利的眸光闪烁著一道柔和的光,他身後仿佛长出了一条长尾巴使劲地甩著,好像正在说著,我很乖吧我很乖吧!
戈卿知道亨利因为昨晚的事情而在绞尽脑汁地讨好他。
他心中一疼,顿时有些不忍。
伸出手掌轻轻地拍了一下亨利的肩头,亨利顺势地亲了一下戈卿的脸颊,让戈卿的心软了一块。
宝贝,我该拿你怎麽办好?作家的话: 我不知道我在写什麽了┐(┘_└)┌
(10鲜币)Chapter 97 换魂
可是亨利竭尽所能来维持的幸福和平和却在一个阳光猛烈的下午中,支离破碎。
“我约了兰尔思,明天……换魂。”戈卿低声地说道,眸光柔和,试图劝服亨利接受这个事实。
亨利勃然大怒,他把办公桌上装饰品统统扫落在地上,劈里啪啦的声响顿时充斥著整间办公室,戈卿未曾见过亨利如此生气,至少……亨利不曾对他如此生气。
“谁让你借用我的权利去买下一个脑死人的身体?!”亨利碧蓝色的双眸里闪烁著淡淡的火光,“谁让你不守规矩?!谁让你这样擅自行动?!”
戈卿无奈,“亨利,你冷静一点!”
“我觉得我已经足够冷静了!我***快要冷静到疯了!”亨利狠狠地踹了一下那深色的真皮高背椅,高背椅重重地击向後方的落地窗上,发出了一声刺耳的重响.
戈卿往前走了几步,“我不守规矩,滥用你的权利是我不对,但你能不能明白……”
亨利打断了他的话,“明白?明白什麽?让我明白你做这件事的苦衷?让我明白眼睁睁地看著你涉险,我却只能在一旁该死地观望却始终都无能为力?!五成?就算是九成我都不可能答应!就算你有一成的机会会离开我,我也不会让它发生。”
“亨利你听我说。”亨利眼中翻涌著翻江倒海的脆弱,几乎一击即碎,让戈卿差点就放下枪械举手投降,但理智生生地扯著他的皮肉,把他从亨利的深情中解救出来。
如果他没有涉险,他们就无法拥有真正的未来。
亨利为何不懂?
戈卿深吸了一口气,“明天无论如何我都要去!不管会发生什麽事,就算你阻止我,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决定。”
就算你生气我也好,就算你恨我,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决定,这是唯一一次追求未来的机会,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我对上天有信心,他曾是如此地眷顾我,这次一定会再眷顾我一回。
可是为什麽你要这麽害怕呢?
与天赌命的是我,我答应过你的事没有一次办不到的,我答应过的一辈子就在眼前,我只属於踩前一步就能永远地拥紧你,你能不能不要这麽害怕?!
你对我真的这麽没有信心吗?
戈卿说完这句话以後,转身就走,他不敢回头,深怕一回头就会好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地顺从他毕生最珍爱的人。
碰……
戈卿感觉有一个异物狠狠地刺入他的背脊,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奇异的酥麻感,他不可思议地微张著嘴,回头望著单手拿著麻醉枪,冷冷地看著他的小笨熊。
眼前的影像开始重叠,小笨熊从一个变成两个,然後变成四个,重影渐渐浮现,戈卿在静谧中渐渐地失去了意识。
满鼻子的海盐味道把戈卿熏醒,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圆形的大床上,环境是陌生的,他的左手边是一扇落地窗户,看透纱制的半透明窗帘,隐约可见水一般蓝的天空,还可以听见海鸟的鸣叫声。
他右边是一道水蓝色的门,四周都是白墙,但并不是属於医院的苍白,而是生气勃勃的rǔ白,墙上垂挂著有关於海洋的装饰品,床头柜上还有一个海豚形状的花瓶,盛著一枝开得极其美豔的白玫瑰。
“亨利。”戈卿低低唤著亨利的名字,声音刚出来,他惊觉自己的声音沙哑地几乎不成形,仿佛从喉头生生地挤出来一般,额外地难听。
戈卿的声量不大,但不多久,亨利却好像感应到戈卿呼唤一般地出现在戈卿面前,他手上拿著热乎乎的午餐,走到戈卿面前,“我做了牛排,你趁热吃吧!”
“这里是哪里?”戈卿故意忽略亨利摆放在他面前的牛排,仰头问他。
亨利的眼眸沈了下去,“这里是我半年前买下的私人岛屿,打算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你,我让人沿海起了一间别墅,最顶楼是一个开放式的睡房,早上一睁开眼睛就可以瞧见碧海蓝天,晚上也可以看著星星睡觉。”
戈卿把手覆盖在亨利的手上,“我睡了多久了?”
“或许我应该再起一座高尔夫球场,我记得你以前挺喜欢玩高尔夫球的,我也托人买了几艘帆船,过几天就送来了,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玩。”亨利不理戈卿,自顾自地喃喃自语。
“我约了兰尔思换魂,一切都准备就绪,只差我而已,你能不能马上叫人把我送回X市?”戈卿的眼眸开始出现了些许的祈求。
亨利依然沈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我应该也叫人准备一些潜水用具,我听说这里的珊瑚礁很漂亮,或许明天我们可以下去看看。”
戈卿的手用力一扫,把床上盛著牛排的盘子扫落在地上,清脆的声响顿时击碎了亨利的想象,“现在我这样的身体,根本不可能玩潜水,更何况是打高尔夫?玩帆船?简直就是痴心妄想!当我求求你,帮我放回去好不好?我答应你,我很快就会回来,以人的身躯回到你身边!”
亨利扑上前,把戈卿的身体重重地压在身下,狂乱的吻胡乱地落在戈卿的嘴角、颈项上,“我们这样不好吗?我不管你是人是兽,是贫贱还是富贵,我只要跟你在一起!就算什麽事情都做不到又怎麽样,难道……难道就没有比失去我还要重要?”
戈卿被亨利压在身下,听见亨利这一番话,他沈默了下来,这也是他挣扎不已、犹豫不决的原因,每听见亨利一分的哀求,他就会有多一分的动摇,狠下了心,戈卿沈声说道,“你认为我执意要换魂,是为了你吗?”
亨利顿住了手上的动作,双眸瞪大,不可思议地望著戈卿。
“我是为了我自己,我没有你想象中的深情到至死不渝的程度,在我没有遇到兰尔思之前,我的确是可以这样跟著你一辈子,但难得有了一个脱离酷苦难的机会,我不可能不去争取它,你这样把我禁锢在这里,你有没有想过,我会恨你一辈子?”作家的话: 写虐无力┐(┘_└)┌
下一章有激肉耶,嘻嘻
(10鲜币)98 换魂【H】
亨利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思议和无法相信,“你胡说!你不要找这些荒谬的借口来骗我!无论如何我都是不会相信的!”
戈卿冷冷地扯了一抹笑,虽然面上看来他是笑著的,事实上他的心却好似吞了黄莲一般的凄苦,“我又何必?到这个时候这一秒这一分锺,所有的谎言已经不再有意义了,我又何必绕一个大圈把你我都扯进一个无聊的漩涡里?”
亨利大怒,他扑上前去把戈卿压在他身下,戈卿一个踉跄,被亨利的重量紧紧地压在床上,四肢动弹不得,他也不会也不想动,深怕亨利一生气会弄上自己。
他不舍得。
他终究还是不舍得。
被怒火冲晕脑袋的亨利此时什麽都想不到,他慌忙地触碰著戈卿全身的敏感点,从他的颈後到他的性器官,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身上撒下激狂的欲火,戈卿挣扎几番,由於药效尚未褪去的缘故,他全身无力,完全推不开坐在自己身上的宝贝。
一遍挑拨戈卿的欲望,亨利一边扯开自己全身的衣物,从身上的灰衬衫到紧实的子弹内裤,一直到把身上的衣服都脱光,他才把吻轻轻地落在戈卿的身上,甚至遍布了他全身,连戈卿的豹脚趾也不放过。
“就算是成为猎豹的你,依然都让我迷恋都无法自己。”亨利低声说道,类似呢喃,带著无奈的怅然,戈卿听了心中一紧,却始终还是无可奈何。
他放弃了挣扎,任由亨利玩弄著他全身,把滑腻的舌头探入他的豹耳朵中,肆意地打转著,把手指插入他尾巴下隐秘的穴口,把那个他自己也不曾瞧过的地方玩弄得湿淋淋的,甚至还含住他的guī头,喉头用力一吸,guī头紧紧地抵在亨利的喉咙深处,马眼的汁液一点点地渗出来,让他的嘴巴里充斥著属於性爱的yín靡气息。
“你太坏了,总是说谎骗我,我要惩罚你!”说完,亨利打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了一个黑色的神秘袋子,大概有手掌般宽,他熟练地把东西倒出来,竟然是一条富有弹性的皮鞭。“你有没有玩过SM呀?”亨利轻笑著问道。
戈卿瞧见亨利的样子,心疼地道,“亨利,我不要玩。”
“你有没有玩过啊?很爽呢!”亨利伸手把戈卿推翻过去,然後缓缓地在床上站起,他右手握著皮鞭的把柄,细长状的皮鞭轻轻地落在他自己的手掌心,声音清脆,“虽然声音很大声,但是不会太疼哦!这是我从美国SM俱乐部定的,很贵呢!包君满意!”
戈卿依然摇著头,“不要……啊……”他的低声哀求并未获得任何的回应,亨利狠狠一挥皮鞭,皮鞭落在戈卿的屁股上,发出一声脆响,力度不大,声音却清脆地让人感到羞耻。
“我……我……你再这样,我就……一辈子……辈子都不原谅你。”戈卿气得说不出话来,他缓缓地往前爬,试图想要脱离亨利的控制。
“想跑?”亨利又举手,这次的皮鞭是落在戈卿的yīn囊上,那是戈卿的子孙袋,亨利自然舍不得打坏,只是轻轻落下,那敏感的地方却比几秒之前肿了好几倍。
亨利扯嘴,“戈卿哥哥,你很喜欢我打你的肉袋?”亨利拿著皮鞭,好像一个尊贵的皇帝正在巡视著他的领地一般,皮鞭的尖端轻刮著肉袋,从他底下的皱褶到他上方的yīn毛,无一可以逃过亨利的侵犯。
戈卿又往前爬了几步,“我求求你,不要!”
戈卿琥珀色的眼角似乎盛满了幽幽的水光,让任何人看了都会不忍心,亨利心中一动,动作轻了不少,皮鞭也从戈卿的yīn囊轻移到他的guī头处,在他的马眼上细致地打著圈,“戈卿哥哥,你的guī头在哭呢!”
“放我走!”戈卿依然不肯放弃。
亨利怒得把皮鞭往一旁扔去,恰好砸到旁边海豚型的花瓶,花瓶应声落地,和那娇滴滴的白玫瑰一起残败地掉落在地上,雪白色的花瓣轻轻漂亮,空气中顿时弥漫著玫瑰花独有的催情气息,比刚才……更浓。
他伸手握住戈卿的ròu棒,把那紫红色的巨大朝上举,然後自顾自地掰开自己的屁股,一鼓作气地坐了上去!
戈卿吃惊地想要推开亨利却徒劳无功,他只能眼睁睁地看著自己的ròu棒埋没著亨利白花花的臀肉当中,而几乎是马上,鲜血的颜色染红了他双眼。
“亨利你这个混蛋!”戈卿心急地大骂,亨利阻止他去兰尔思他的确是生气,但却远远没有现在这样生气!
亨利咬著唇,白皙紧实的屁股扭动一下,低声说道,“戈卿哥哥,动一动好吗?拜托你动一动!”他强忍著後臀的疼意也要带给戈卿极大的欢愉!
蚀心之疼仿佛浪潮一般席卷著戈卿的心,在忍无可忍之下,他狠狠地甩了亨利一巴掌,“你……你……你这个贱人!”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全无理智,只知道想要说一些话来发泄自己烦闷盛怒的心情。
他无心的。
但是听者有意。
亨利凄凉地笑了一下,臀部又动了一下,“是啊!我很贱!我爱你已经爱得无法控制自己了!我无法忍受……真的无法忍受……就算是与天赌命,我宁愿你赌的是我的命,都无法让你去冒哪怕一分的危险。”
鲜血又再次从穴口漫出来,戈卿紧扶著亨利的腰,阻止身上的人儿再次轻举妄动,“如果我不这麽做,我和你都不可能有将来!和你一样,就算是与天赌命,我都要换来一个幸福的未来,你懂不懂?”
“我不要未来!”亨利摇著头,痛哭著,不只是因为伤口的疼痛还是心尖的疼痛,“我只要现在,和你在一起,每一分每一秒的现在!”
戈卿知道他现在无论说什麽都无法劝服亨利放弃执念,只是扶著亨利的腰,轻轻地把自己的ròu棒从他渗血的ròu洞中抽出来,动作细腻而温柔,仿佛正在对待著价值连城的珍宝。作家的话: 抱歉让大家久等了,新年有点忙碌,导致无法写文,所以无法更文(*^__^*)
尤其是风大大,Sorry哟,蹭蹭,从现在开始我会努力更文滴,希望在这个礼拜内可以完结豹子~\(≥▽≤)/~啦啦啦,撒花
(10鲜币)99 换魂【H】
ròu棒脱离穴口的时候发出轻轻的‘啵’一声,然後亨利听了都微微脸红,戈卿竭力把亨利平躺在床上,用力挤开他修长的双腿,火热的目光投向那受伤了的穴口。
“你真是……”戈卿骂又骂不出口,又不舍得说出任何谴责的话语,话说到嘴边也生生地吞了下去,“药在哪里?我给你上药。”
亨利倔强地摇头,但承载著盈盈水光的眼眸却透露出了淡淡的委屈,“我不疼的。”他轻抬起手,放在自己的xiōng前,“我这里……比较疼……”
戈卿把额头抵在亨利的额头上,“抱歉抱歉抱歉抱歉抱歉。”无数的抱歉也无法缓解自己心中的愧疚,他心尖还是疼得无以复加,“我……”
“你真的要去换魂吗?”这是亨利最後一句祈求,“能不能不要去?我觉得我们这样挺好的,就这样日日年年到永远,不好吗?”
戈卿纵使不忍,还是沈声说道,“如果换魂成功,我许你我一生的日日年年,都只是属於亨利一个人。”
亨利扯了旁边的白被单覆盖在自己依然流淌著鲜血的下身,他思考了许久,双眸脆弱地几近无神,忽然他勾嘴微笑,笑容很淡,淡得让人心疼,“给我……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给我一个星期的时间让我有勇气让你走,给我一个属於你我的七天。”
戈卿原本想缩短期限,但瞧见亨利玻璃一般的眼眸,还是不忍心,“好……好,就七天,七天之後,放我去找兰尔思。”
七天说长不长,短却也短得很。
可是戈卿和亨利在那七天,的确很开心,他们一起在大海之中畅游,一起坐船到海中央钓鱼,在日落的余晖之下,他们相拥著纠缠在一起,在无际的天空下尽情地做爱,他们肆无忌惮,他们快乐地像两个无忧无虑的孩子。
躺在星空之下,两个人相互拥抱,眼中盛满了星星的光芒,“戈卿,你信不信人死後会成为一颗星星啊?”
戈卿探头用湿湿的鼻子碰了一下戈卿的脸颊,“嗯哼,这无关我信不信,没有人知道人死後会去哪里,除非那个人……已经死了。”
“你好理智!”亨利嘟著嘴巴埋怨道。
戈卿挑眉,“理智一点……不好吗?”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我死後一定不会成为星星。”
亨利原本想伸手遮住戈卿的嘴巴,不让他说不吉利的话语,但已经太迟,只好歪著嘴巴,用一双碧蓝色的大美目恶狠狠地瞪著他。
戈卿不理他,调整了个舒适的位置,继续说道,“因为我会待在你身边最靠近的地方陪伴著你,就好像我以前经常做的那样,星星太远了,我看不到你……不放心。”
亨利听了,心中涌上了满满的感动,他低垂著眸子,用自己的影子挡住了自己眼角处的泪光,大概一分锺後,他抬起头,指著天上的一颗星星说道,“那颗星星一定是杰克的。”
“你爸?为什麽?”戈卿不明白。
亨利咧嘴道,“因为它长得最丑!嘻嘻!”
戈卿听见亨利的话,也忍不住笑,“你爸不会成为天上的星星,他无恶不赦、作恶多端,应该会下地狱,东方人的地狱有十八层,我觉得他一定会在第十八层。”
“说不定我会在第十八层地狱遇到他。”亨利说著说著,难免有些怅然,固然东方人有‘出淤泥而不染’一说,但要在污泥之中打滚而不染半分风尘实在是太难了,他不想,却也渐渐堕落,他难免受道德谴责,却也在黑暗中渐渐迷失自己。
如果不是戈卿……不是戈卿,他现在一定和杰克一样,成为那个恶心的人,他自幼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戈卿摸摸他的头,亲亲他发中的漩涡,“不会的,有我看著你,不会的,等我换魂成功,我们双双隐退,从此我们在这座岛上隐居,再也不过问龙门的事。”
亨利点点他的鼻头,“你说得这麽容易,没有继承人,要隐退也不是容易的事。”
戈卿闻著他的发香,低声说道,“最近龙门来了个叫羿强然的小子,身手颇好,脑筋也不错,年纪轻轻却已有了我当年的气势。”
亨利浅笑,“你这是转个圆圈在称赞你自己呢还是真的想夸奖那个叫羿强然的小子呢?”
戈卿笑而不语。
鼻息之中弥漫著大海略咸的味道,风徐徐传来,渐渐地,两人的目光也逐渐迷蒙起来,双唇相覆,戈卿渐渐地把亨利压在身下,一瞬间,亨利的衣服也被戈卿扯光,夜风吹来,他忍不住颤抖几下。
感受到身下人儿的颤抖,戈卿压低身体,用自己厚重的皮毛为他挡去了风。
“快点……”亨利低声说道。
戈卿几乎是立刻把亨利的双腿掰开,把他紧翘的屁股抬起,ròu棒狠狠地冲入亨利的体内,感受到体内炽热ròu棒的亨利只是轻嗯了一声,双手主动勾住了亨利的後颈,眼眸半眯,享受著後穴充实的感受。
直到把ròu棒的每一寸都送入亨利的体内,只留下两颗肉袋抵在他的後臀上,等到亨利的身体不再颤抖,戈卿才轻轻地开始了抽插的动作,yīn囊轻轻地打在他的屁股上发出了yín秽的声响,在无人的岛屿上,几乎可以听见那yín乱声响的回音。
“轻点……慢点……”亨利的身体是一个浑然天成的迷药,让戈卿渐渐的开始动作加速,三浅两深,打桩一般的力度让愉悦不停地堆积在亨利的腹下,让他差些泄了出来,只能伸出手轻触戈卿的脸颊,低声劝道。
戈卿放慢速度,缓解一些shè精的欲望,“你刚才又说要快点?”
性爱之中亨利神志不清,双眼空洞,那茫然的表情美得好像一个外国进口的同志娃娃,戈卿见了忍不住亲亲他,微抬他的臀部,满眼迷恋地盯著他湿润的腿间,那最隐秘的穴口现在被他的ròu棒给撑平了,隐隐可见那翻起的软肉,道不尽的迷人。作家的话: 请叫我无敌勤快猫,嘻嘻!
(10鲜币)100 换魂【完结篇】
亨利迷迷糊糊地被身上的人侵占著,抓住他後颈的手忍不住加重了力度,仿佛要把身上的人都融入自己的血肉一般,戈卿被他抓得皮肉生疼,却也没有挣扎,反而更凑上前去,去亲吻他的鼻梁、额头,最後是那娇嫩的唇。
“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戈卿心疼地回吻他,“好好好,明天之後,我就再也不离开你。”
让我有勇气去追求一个希望。
那就从今以後,永不分离。
七天的期限到了。
坐在手下给他们准备的游艇,亨利亲自把戈卿送回岸边,马达的咕噜咕噜声推动著游艇,在平静的海洋上劈出一条澎湃的小道,他们在海中央,看不见海的尽头。
“你信不信我就这样杀了你,然後自己去跳海,那麽……我们就在这无边的海底,永远永远在一起了。”亨利碧蓝色的眼眸往向戈卿,眼眸中却充斥著与那湖水蓝全然不同的疯狂,好像赤炎一般地燃烧著。
戈卿站在游艇的前方,骄傲地仰望著天空,“不会。”他回头,“在我眼中,亨利是一个绝对守信用的人。”
果然,在二十分锺後,戈卿被送回他熟悉城市的码头,戈卿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跳上岸,亨利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低声唤道,“戈卿哥哥……”
戈卿回头,“嗯……”
“答应我一定要回来。”亨利低声说道,他想要走上前去狠狠地拥抱他,但是他怕,他深怕这样一来他会不舍得,他好不容易才提起的勇气会这样消失干净,“答应我一定要回来。”
戈卿再也没有给他什麽承诺,只是低声说道,“在今晚十二点前我会回到家,记得在家里等我。”说完,他给亨利留下了一个孤清的背影。
亨利心中慌乱得很,他到处瞎晃,去以前和戈卿一起去过的玫瑰园,去他父亲的坟墓,去以前埋葬泰迪熊的庄园,用回忆来填补此时的空虚,但回忆始终是回忆,仍然无法弥补此时的挂念还有相思,最後的最後,他还是回家。
在家中。
那个戈卿的影子无处不在的地方。
他才能从中获得些许的宽慰,戈卿答应过他会回来的,他早就允了他一辈子的幸福,他说过的一切承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印在他短暂又精彩的生命里,有的以匪夷所思的姿态实现了,有的依然在等待勃发当中。
他现在所做的就是安静的期待著那些即将到手的甜蜜。
碧蓝色的眼眸空灵地盯著墙壁上的古老时锺,他正在沈默地等待著时针的移动,等待著时针指向十二,而幸福的锺声响起,等到白画渐离,华灯初上,他却没有等到他想灯的那个人。
戈卿哥哥,你不要骗我哟!你绝对绝对不能骗我哟!
如果你今晚十二点前……没有回来,我……我我一定死给你看,没有你,你要小笨熊如何一个人独活啊?
如何啊?
十一声锺声响起,亨利静静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缓缓地躺在冰冷的床上,靠著枕头不知在想些什麽。
咦?
他感觉到枕头下有一个硬物,他疑惑地抽出来看,竟是一本灰色封面的日记本,封面上是一个黄色的笑脸,笑得连嘴巴都咧到耳後了,一脸欢快的样子,署名是戈卿,亨利知道戈卿想让他在看见这本日记的时候可以微微一笑。
但现在的他绝对笑不出来,心里难受地要死。
他打开第一页,发现里面的字体都是电脑打印的,也难怪,戈卿现在的手指全然写不了字。
日记的第一行,就这样写著,‘小笨熊,我多麽想让你知道我的心情,我多麽想握著笔把我对你的感觉一笔笔地描写出来,但是最後还是一句徒然的对不起,我真的无法……“
亨利坐在床上,一页页地翻著,不知不觉眼泪落下来,染湿了日记,虽然电脑打印的字体略显死板还有生硬,但却完全无法遮盖住戈卿对亨利的心情,那种感情太过浓郁,不管任何人都会因此感到心痛欲裂。
日记的最後一句是‘虽然我不舍得放手,虽然我不舍得让你被其他人所拥有,但我还是愿意用我最後的生命来祈求,祈求你一辈子的幸福,我想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你花了奢侈的二十年来爱我,那我想请你用最值得的二十天来忘了我,只要二十天,你一定可以做得到。记得,忘了我。我爱你。”
亨利把日记扔在床上,心里有几千句脏话却全然没有发泄的管道。
混蛋!混蛋!混蛋!
什麽花二十天来忘了他?什麽做得到?***,我爱了你二十年你却要老子花二十天就忘记你,你这是在便宜你自己还是在便宜老子啊?!
你明明就这麽舍不得老子又何必要老子忘记你?老子要记得你不要记得你是老子的事,管你屁事啊?你凭什麽要老子把你忘掉啊?!凭什麽?!
亨利无处发泄,他狠狠地把日记给撕了,穿了室内拖鞋,就往外奔去,老子不管,老子就算去天涯海角都要把你这个混蛋带回家!
他傻傻地冲出去,在冷风中奔跑了五分锺,夜风袭来,他脑袋才清醒了几分,喘出粗气,他拿起手机一看,发现还有三分种就十二点了,他心里明白戈卿不是一个不守时的人,可他到现在都还没出现的原因亨利却连想都不敢想。
戈卿戈卿戈卿……
亨利颓然地蹲下来,绝望让他此时六神无主,不知道该做什麽好,此时一种独特的脚步声慢慢地靠近,一步步地往他的方向走来。
路灯昏黄的灯光夹带著被夜风吹来的尘埃,迷迷蒙蒙地让人分不清楚现实梦境,但亨利唯一肯定的是,他在夜风中看见了一只美丽的花豹朝他走了过来。
他依然美丽如初,步姿仍然高傲骄狂。
他是他的爱人,一辈子的爱人。
他自幼就守护著他,把童言无忌当做认真的一个超级大傻瓜,他心中最珍贵的一部分,他永远的情人伴侣。
也就是他的……戈卿哥哥。